善盡新聞倫理 還給姓氏自由 &nb徵信社sp; 文/趙文瑾(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 日前貴報南部版刊登「<命理專家建議>子女改姓祖先牌位前擲筊」(3/30,洪定宏高雄報導),令人實感憤怒與不解。新聞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報導社會事件或觀念宣導前,除了應瞭解其脈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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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性侵兒反被告遺棄罪「我是媽媽ㄟ!你不養我,我就要去提告,讓大家都難看!」一位多年前勵馨服務的家暴個案現身說出媽媽警告要提起訴訟,要求她善盡扶養之責。勵馨基金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家暴、性侵兒反被告遺棄罪的難堪並呼籲修法! 轉載自:ht徵信社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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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湯文章一、案例:阿慧有二張信用卡,都已經使用好一陣子了,其中一張因為快到期了,銀行就自行再寄一張新的信用卡到辦公室給阿慧,一個月後阿慧收到這張信用卡消費的帳單,要阿慧付五萬元,阿慧覺得很奇怪,就向銀行表示自己沒有收到這張新的信用卡,怎麼會有消費款呢?沒想到銀行卻跟阿慧說:「銀行是按照阿慧原先申請信用卡所留下的地址寄送新的信用卡,這張卡有阿慧公司的簽收單,也有開卡紀錄,阿慧應該償還這些消費款。」另外一張信用卡,有天傍晚阿慧在逛街時皮包被偷了,一直到回家後才發現,阿慧馬上打電話給銀行辦理掛失,說時遲那時快,這張信卡在掛失前已被冒刷了二筆,共三萬元,一個月後銀行寄給阿慧的帳單竟也將這三萬元列入要阿慧付款,阿慧覺得很生氣就向銀行說:「我都已經掛失了,為什麼還要付錢呢?」究竟阿慧對這二筆信用卡消費款要不要付錢? 轉載自:htt徵信社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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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文章}NO.3 最近一直有個念頭,想要將兒子的姓改為我的。 初期是因為兒子的名字中有個電腦也打不出來的字,那是當初依循他生父家族譜所用的古字,我覺得這以後會造成兒子的許多不方便,一直想改變它。 後來,有種莫名奇妙的不悅感覺,總覺得這孩子沒跟過他生父一天,為什麼不能完全是我的? 於是我查了相關資料然後帶著載明監護權的文件和戶口名簿殺到戶政事務所去,原本可以在幾分鐘就辦好的手續卻讓我鎩羽而歸。 原因是去年5月政策改變了,現在的單親媽媽想要完全擁有自己辛苦養育的孩子卻必須備妥一個生父簽字的同意書,也就是說,如果妳找不到那個不負責任的東西,你的孩子就必須永遠冠著一個毫不相干的姓氏。 我耐著性子和辦事員討論了一下,雖然我知道她們只是依照政策行事,但終究還是不平的詢問:「孩子是我生的,我養的,我教育的,我監護的,他從出生到長大成年之前都是我要負責,離婚也已經八九年,對方從徵信社沒聯繫過……難道這樣還沒有權利能將孩子的姓氏改成我的?」 辦事員回答說:「我建議妳可以去法院申請宣告。」法律的規定是:「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1、父母離婚者。2、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3、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3年者。4、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2年者。」 到這裡,我已經冷一半了。 要經過法院的程序來回奔波是必要的,也許我有時間、有耐心,但是一般需要上班養小孩的單親媽媽們可能就會因此卻步,那麼,想辦法找回生父簽張同意書應該會是省麻煩的方式吧?其實不然,大部分人離婚不會是平靜或快樂分手的,甚至有些媽媽是經歷了家暴或是不平等待遇,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生活步調的人,要她們再次去面對困窘的過去(說不定也沒機會面對,因為根本找不到人),情何以堪? 現在徵信的我不想抱怨這些法律條文咬文嚼字地如何不公平對待單親媽媽,我只想將該做的事情完成。 於是我第一個步驟就是開始找尋孩子的生父,離婚多年,不知道對方住處,不知道對方電話,只能運用自己的網路技能去搜尋,我居然還找到了對方的部落格,最可悲的是,我竟然只能客氣地在留言板上請對方與我聯繫。 關於離婚時的過去開始在我腦海裡被翻炒出來,這些年我並未向對方求取任何支援獨立照顧著兒子,因為早已經看開了,也不曾對於前夫的毫無責任發出怨言,但是好巧的,我總是會輾轉聽說對方到處放話說我不給他看小孩,或是聽說我失聯不讓他找到之類的話語……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我的手機號碼從未更改過,但是從來沒有一通電話是來關心我和孩子依靠什麼活下來,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一個單親媽媽只有能力搬家租在舊公寓裡生活,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這個單親媽媽從未昧著良心不去面對現實。 所以我根本不害怕再度徵信面對前夫,我甚至可以驕傲的抬高下巴,據理力爭的把回子的姓氏改回來。 我所能做的,絕對比想像中的多更多。 感謝一切,我順利的在兩週後完成了兒子的改姓事件。 兒子的生父確實是個完全不想負責的男人,所以當我留言要他出面時,基本上是不用掙扎的,將孩子丟給別人對他而言是少了未知的負擔,當然,我也是告知他這次不是為了贍養費來找他。 改姓手續挺複雜的,但拜電腦之賜,可以在單一窗口坐著等辦事員將手續完成,也不必填太多的表格,兒子的生父怕我找人黑他,在急急簽完名之後就一溜煙跑了,連孩子現在唸幾年級、長多高……都沒問過一聲。 這無關緊要了,兒子從這天起便完全屬於我的了,這對我和家人來說都像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光就改姓這件事我比其他單親媽媽要來的順利和幸運,如果自己能塗改戶口名簿,我還真想用立可白將關於他生父的註記全擦掉,就瞎說我是未知懷孕,兒子是天上掉下來的天使。 好啦,徵信社這些都是無聊幻想而已,我只是很高興自己完成了想要做的事情。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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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大台北地區租金統計發表崔媽媽基金會公布2008年大台北地區租屋行情,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2008年初開始,房市受大環境影響被預期是一片榮景,房租在當時逐漸被哄抬,隨著經濟越來越不景氣,租金逐漸下降,一直到第三、四季,就已經呈現負數跡象,在第三到第四季,以居住類別來看,台北市下降了2.3%,北縣則下跌6.09%;獨立套房台北市跌幅5.59%,台北縣則為6.15%,顯示租金價格跌跌跌。投資客,不要認為在學校週邊當包租徵信社公(婆)就是保障。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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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幾天就是聖誕節了。一個西方傳統上團圓感恩的日子,後面緊接著新年,讓人在一年的最後一個星期裡,一方面想起許久未問候的親人朋友,一方面也歡喜的規劃將來,期待明年會有更好的成績。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於民國93年成立運作,也即將度過第四個聖誕節和新年,回首三年多的點點滴滴,我們以感恩的心情,謝謝每一位支持法扶台北分會的朋友,也期待自己能夠繼續在正確的道路上行進,將關懷和溫情帶給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自民國93年7徵信社月成立迄今,一共扶助了三萬多個案件,上萬個無資力而需要幫助的家庭,透過法律扶助的機制爭取到平等的立足點,其中不乏外籍配偶、外籍勞工、原住民、身障人士、榮民、受暴婦女及兒童等相對弱勢的族群。在這不景氣的年代,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依舊默默但持續的發揮作用。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表示:「法扶是靠大家的力量所建立起來的大家庭。」三年多以來,法扶台北分會因為台北地區一千多位律師的共同參與及各界社會福利團體的支援,讓申請人得到訴訟案件上、甚至是生活上的徵信適當協助。法扶台北分會每個月都會收到來自各地的感謝,不論是親自來會道謝,或是藉由電話、郵件,每一聲的『謝謝』都化為是工作人員持續服務的動力,並持續秉持默默耕耘協助弱勢的精神,繼續朝向新的一年,一起關懷社會底層的民眾的權利!歲末冬寒之際,法扶台北分會分享兩位受扶助人的感恩心情,他們分別是老榮民和外籍新移民。或許他們的遭遇並不相同,但都一樣需要幫忙。和其他受扶助人一樣,藉由法扶台北分會工作人員及律師的協助,使他們終於在法律上獲得合理的賠償。 轉徵信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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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99208/IssueID/200908292009/08/29蘋果日報租後ㄟ心聲非租約當事人合租屋想退租可拿回押金嗎?*點閱(184)*案例提供:《蘋果》讀者發表時間:2009/8/15發表主角:mouse我與友人及一對情侶合租屋,押金是由我與情侶對半分擔。由於情侶沒有工作,所以他們提出水、電、瓦斯、第四台與網路費都除以3計算,也沒感到有問題。但最近發現2個月電費就快1萬4000元,想請問,因簽約的是情侶,若我們想退租,可拿回押金嗎?專家建議合理期限內通知搬離即可要求返還崔媽媽基金會義工律師李岳洋表示:合約當事人是情侶,因此,案主當初付出去的押金,可被視為內部分攤。因此,須視案主當初有沒有跟情侶簽轉租契約,如果有,就按契約條文辦理,若沒有,只要在合理期限前(通常是1個月),通知要搬走,且租屋徵信社期間物品無損壞,即有權要回押金。若情侶不肯退還押金,則可依法提告,請求押金返還。如有租屋相關問題,我們可為您解答e-mail:dr@appledaily.com.tw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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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執行秘書王舒慧 俗語雖說「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但是有經驗的人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到某種程度,不用說再度攜手共同生活,有的甚至連見個面好好說上一兩句話都是「不可能的任務」。此時,以「離婚」來切斷兩人之間的愛恨情仇時,有哪些事情是應該一併講清楚的? 阿滿(化名)跟阿慶(化名)結婚十幾年了,兩人不是沒有吵過架,但是阿慶這次吵著要把「那個女人」帶回家住,實在讓阿滿忍無可忍,嚴詞拒絕後,阿慶竟然提出離婚的要求,徵信社更讓阿滿心灰意冷,也開始認真地思考離婚的問題,但是除了決心放棄兩人的這段感情之外,兩個尚未成年的小孩要歸誰、財產要怎麼分,阿麗完全沒有頭緒。 依我國民法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協議離婚指的是,夫妻二人將談妥的離婚條件記載於書面(也就是俗稱的「離婚協議書」),並請兩位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隨後夫妻再一起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即生效力。裁判離婚則是指,夫妻之一方如有民法第1052條之事由,例如通姦、惡意遺棄他方於繼續狀徵信態中…等,即使有責的一方不同意以協議離婚,他方亦可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待法院判決離婚確定後,婚姻關係即告消滅。 事實上,夫妻二人走到離婚這一步,夫妻雙方對於「離婚」這件事情本身,多半已經沒有意見,雙方爭執的重點,反倒在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由誰行使,贍養費與子女扶養費金額多寡,以及夫妻財產如何分割等與離婚相關的事項上,如果這些事項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只好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由法院一併在離婚判決中進行判斷(民事訴訟法第五七二條、五七二條之一)。那麼,法院會如何裁判徵信呢?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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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03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投稿文章}NO.12為什麼我從母姓?--新生兒Harry的告白 我叫Harry,現在剛滿四個月大,我從母姓。 我媽媽從學生時代就參加婦女運動,畢業後也曾經在婦女團體工作,現在她在教書。爸爸從學生時代就支持媽媽的各項婦女運動,現在他在環保團體工作。爸爸媽媽的工作和生活,都環繞在對抗各種「社會不平等」,他們覺得很有意義。 去年5月4日,電視新聞播報立法院三讀通過子女姓氏可以選擇「從母姓」時,正是我媽媽發現懷了我的同一天。於是,媽媽當下決定我應當從母姓。與爸爸表達這個想法之後,爸爸也很爽快地答應了。 當爸爸媽媽把這個想法告訴阿公阿嬤(爸爸的爸媽)以及爺爺婆婆(媽媽的爸媽)時,他們都不太高興。阿公阿嬤擔心外人覺得爸爸是「入贅」的,很沒面子;爺爺婆婆也覺得這樣子媽媽會被人講話,不是好媳婦。 後來,媽媽因為高齡產婦所以去做羊膜穿刺,得知我是男生,這使得阿公阿嬤以及爺爺婆婆更有意見了,因為我是男生、長子,一定要從父姓,以後徵信社生第二胎他們就不管。但是爸爸媽媽覺得自己年紀太大,而且也不想為地球增加太多人口,所以生了我就好,不準備生第二胎。他們的態度非常堅定。 媽媽說,華人社會一向重視傳宗接代,子女過去只能從父姓,是造成「重男輕女」觀念不斷持續的主要原因,害得許多已婚女性如同生育機器,生了女兒就得再生,直到生出兒子,才算對夫家人有所交代。但是時代一直在改變,如今不婚或不生小孩的人愈來愈多,成立家庭也不見得是為了傳宗接代。因此,媽媽認為姓氏的解放是遲早會到來的事,姓氏就是一種對家人的紀念與認同,不應當只有認同父姓才叫做「正常」。 爸爸的美籍好友Robin叔叔,他的姓氏是他祖母的姓,和父親母親都不一樣,這是Robin叔叔的爸媽為了紀念祖母而取的。還有媽媽非常喜歡的一位美國學者IrisYoung,她的女兒就姓Alexander-Young(Alexander是她先生的姓)。雖然這種多元姓氏的情況,在美國也不見得普遍,但至少是被視為「正常」的情況。 爸爸媽媽覺徵信得,修改民法親屬編「從父姓」的規定,一直是婦女運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如今這個條文好不容易通過,而我又正逢其時地出生,如果還回頭選擇「從父姓」的舊傳統,繼續支持父權的性別秩序,實在對不起他們自己過去的努力。 爸爸媽媽唯一擔心的是,我因為從母姓,會遭受到異樣的眼光。因此他們決定從小就要幫我做心理建設。提醒我說,有時我們堅持理想與信念,並不能讓人生過得比較順利,反而招來許多衝突與挫折,但至少我們知道這樣做對社會很有意義。不過,他們也答應,等到我成年以後,如果想要改姓、改名,他們也會尊重我的決定。 我出生後一個月都還沒有取名字,因為爸爸媽媽仍然感受到阿公阿嬤的為難,花了很多腦筋想求得雙贏之道。最後,他們想出了一個妙招,就是讓我的姓名只有兩個字:在台北的時候用媽媽的姓+單名,到了高雄鄉下加上爸爸的姓變成三個字,讓阿公阿嬤不會無法對親人交代。於是,阿公阿嬤算是勉強接受了。 我希望以後有愈來愈多人跟我一樣從母姓,這樣從母姓的孩子就不會被人覺得徵信是異類,而是很自然的現象。這樣爸爸媽媽就不用為我擔心了!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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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承志╱綜合報導】租屋期間到底該不該將戶籍遷入租屋處?專家表示,房東依法不能拒絕房客將戶籍遷入,目的是防止房東逃避所得稅或房屋稅,許多租客怕麻煩,懶得將戶籍遷來遷去,反而便宜了房東,但事實上,租屋族若無遷入戶藉的需要,告知房東不會將戶籍遷入,還可以作為議價籌碼。保障權益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馮立芳說:「許多房東反對房客將戶籍遷入的最主要原因,是一旦房客將戶籍遷入,申報所得稅時,房屋租金不須房東簽署切決書,就可直接申報租賃支出扣抵所得稅。」如此一來,房東如果沒有申報,將遭到稅捐單位追討,而房屋一旦被房客申請租賃支出,地價稅也就不能使用自用住宅稅率0.2%,而要以一般用地1%計算。不遷入可要求降價但房東也會擔心未來房客搬走,卻沒有把戶籍遷出,造成困擾,或房客因債務問題導致帳單不斷,甚至有討債集團找上門。馮立芳表示,常見的案例中,許多房客因有所得稅扣繳需要,向房東提出遷入戶籍,結果雖然沒有遷入,但房東會以減少房租的方式來補償房客。但須注意一些弱勢家庭,因戶籍不能遷入而無法享受當地福利政策,甚至因學籍問題,沒有辦法就讀當地小學。 轉載自:h徵信社ttp://blog.roodo.com/tmm_tai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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