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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9/09/16 04:09〔記者李欣芳、何瑞玲/台北報導〕陳水扁前總統撰寫「對九一一判決的十點意見」昨交給扁辦發布,阿扁除抨擊蔡守訓法官對扁案的一審判決違憲、違法審判外,更質疑是辦綠不辦藍,辦扁不辦馬的選擇性審判,「司法碰到藍色、遇到馬英九都會自動轉彎」。陳水扁強調,馬英九在特別費案被以貪污罪嫌起訴的當晚宣布競選二○○八年總統,「我當然可以比照台北地院判我所謂貪污重罪時,宣布挑戰馬英九二○一二年總統的連任之路。但是我不會這樣做,看到判決書,讓我更有信心為自己的清白辯護」。扁上述的十點意見也將刊載於「蓬萊島雜誌.net 」第二期的「阿扁札記」專欄,此外,扁辦昨再度咬高院。扁辦前天質疑去年底北院周占春法官將扁無保釋放,特偵組向高院提出抗徵信社告,當時高院院長黃水通涉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將正在國外休假的陳筱珮法官緊急召回,但黃水通駁斥「絕無此事」,扁辦昨進一步要求高院公布陳筱珮去年接手扁案時,期間請、休假及入出境紀錄,以昭公信。陳水扁對扁案判決表示,這是違憲違法的法官所做的違憲違法的審判,他認為這是十足的政治性案件,也是百分之百的道德審判。扁強調,包括李登輝前總統、前主計長許璋瑤、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檢察官陳瑞仁都說國務機要費視同特別費依慣例申領結報,惟獨蔡守訓認定國務費不是特別費,只為了判馬英九無罪,陳水扁重罪。扁表示,他將在二審全力打好官司,他不相信高院的法官都是「蔡守訓們」,且為求人身自由,他願將新護照交給公設辯護人,由法院保管,希望「讓我恢復人身自由,享有最卑微的被告防禦權及公平徵信審判的機會!」〔記者劉志原、何瑞玲、林俊宏/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在一審宣判前,委請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聲請交保停止羈押,台北地院認為,扁一審已遭重判無期徒刑,且仍有逃亡之虞,羈押的原因及理由均未消滅,昨裁定駁回。扁聲請交保停押 遭駁回北院已在週一收到扁的上訴狀,最快本週就會將全案移審高院,扁是否停押,將由高院分案後決定,因全案尚未移審高院,蔡守訓所屬合議庭仍有權審理扁案。另北院公設辯護人曾德榮昨到台北看守所探視,會後轉述表示,扁看完判決書後,認為一審判決理由牽強,因此對上訴二審有信心,希望到二審後有「大轉變」。至於扁案判決後檢方是否上訴,包括特偵組及台北地檢署公訴組都在前天下班前收到北院扁案判決書,其中對馬永成及林德訓被重判讓他們意外,檢方今將開會決徵信定對哪些被告提出上訴,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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